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原局長謝曉明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日前,經東莞市委批準,東莞市監(jiān)委對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原局長謝曉明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謝曉明紀法觀念淡薄,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宴請并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漠視廉潔從政要求,利用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貪欲膨脹,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房地產項目測繪成果備案、價格備案及不動產權登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曉明嚴重違反公職人員廉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東莞市委批準,由東莞市監(jiān)委給予謝曉明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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