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之前在東莞工作的時候,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現(xiàn)在到了別的城市,能否把以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
答:我市繳存人(不限戶籍)的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的,可以辦理停繳且賬戶封存達規(guī)定期限(離職提?。?,該業(yè)務為全額提取并銷戶。
繳存人(限本人)登錄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刷刷臉、動動手就能辦理,零資料,零手續(xù)費。
1.打開“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對話框,點擊菜單欄“辦事服務-查詢辦理”,進入主頁。
2.在主頁點擊“提取管理-銷戶類提取-停繳且賬戶封存達規(guī)定期限(離職提?。辈⒋_定。
3.閱讀業(yè)務須知,了解清楚后點擊“已知曉并同意”。
4.確認提取信息,無誤則點擊“提交”。
5.最后,完成人臉識別認證即可。提取申請會在T+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除微信公眾號外,線上辦理(限本人)還可選擇網(wǎng)廳,網(wǎng)址:https://wb.dggjj.dg.gov.cn/grwt/login.html。
不方便線上辦理的,可選擇線下辦理。線下可由本人或代辦人辦理。具體如下:
所需材料
①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②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已綁定提取轉賬賬戶的無需提供)。
辦理地點
各公積金歸集銀行服務網(wǎng)點。
代辦要求
已辦理提取賬戶綁定(可線上綁定)或資金轉入已激活的東莞社保卡儲蓄賬戶的申請人可委托他人代辦此類業(yè)務,代辦人需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委托他人代辦的,委托行為必須經(jīng)中國內地公證部門公證,辦理時需出示《委托公證書》原件。否則,需本人辦理。
辦理時限
現(xiàn)場辦理的,資料審核無誤,當場辦結。
如有疑問,請撥打政務服務熱線0769-12345、公積金服務熱線0769-12329。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