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7年女方提分手,法院:判決支付給男方5萬補償
相差6歲、同居7年的女友李某提分手,男子郭某亮不同意,稱要么把這些年花的錢給他,要么好好過日子。2025年2月14日這天,李某向男方出具了一張5萬元欠條后,搬離了兩人租住房。此后,郭某亮多次索要錢款無果,將女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5萬元及利息。
近日,該案經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判決,認定李某出具欠條的行為可視為對贈與財產的自愿放棄,同時亦可視為雙方在分手前的結算,且李某未提供任何證據證實在出具欠條時受脅迫,最終判決女方支付給男方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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